4.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环保主题广场落成揭幕仪式、热气球创模宣传周、发放创模知识宣传彩页、知识手册等;
5.与市政部门协调,在全市所有公交车的语音播放器内设置、增添创模广告语;
6.与通信公司联系,在行政验收前发送创模手机短信,强化环保意识,提高知晓率;
7.对创模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进行检查,所辖各社区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换一次。
(三)公益广告宣传
通过警示、鼓励、普及等多种手段,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创模公益广告宣传,使创模广告覆盖大街小巷,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
1.在《郑州日报》、郑州电视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3家市级主要媒体上刊登和播出创模宣传标语、口号;
2.在城市的主要出入口处、主干道、公共场所设立创模公益宣传广告牌,在公交车身、路牌、广告栏等处设立创模公益宣传广告。
(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一项社会化工程,必须依靠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共同行动。要依靠政府力量,充分发挥全市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动员全市各界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活动。
主要成员单位包括: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教育局、广电局、文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十项绿色创建主管部门、通信、网络公司以及承担创模责任目标的其他单位。
(五)郑州环境网宣传
充分利用“郑州环境网”的便利和优势,开设创模宣传专栏,及时介绍郑州市创模进展情况。
二、环境教育及培训
(一)坚持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
根据“环保教育从学生抓起”和“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环境教育率达85%以上”的创模指标要求,充分利用我市编印的《郑州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教材》,切实将中小学环保教育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1.“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提高我市环境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市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和环境教育向纵深发展,今年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创建标准见郑教明电〔2006〕88号。
2.举办郑州市首届绿色学校创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