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保局与教育局关于今年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将另行发文,具体拟开展的活动见附件2。
(二)针对不同对象,加强环保培训工作
1.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街道办事处、社区领导的环境教育培训工作。举办街道办事处、社区领导创模(环保)知识暨绿色社区创建培训班,举办绿色社区创建经验现场观摩会。通过现场授课、参观学习、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提高街道办事处、社区领导的创模意识,进而充分发挥他们在创模工作中的作用,带领居民关心创模,参与创模。
2.继续开展党校、企业领导环保培训工作
加强与各级党校联系协调,在各级党校继续开设环保专题课程,提高领导环保决策能力。加强对企业法人、环保管理者的环境教育培训工作,举办企业领导、环保管理员和绿色企业创建负责人培训班,提高企业法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贯彻《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积极性,促进绿色企业创建工作。
3.加强环保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配合人事部门落实好三个培训:一是新进人员(转业干部、分配学生)培训;二是技术骨干培训,结合国家环保总局、省局及各大院校举办的环保培训班,选派技术骨干外出深造、提高;三是正常在职人员业务培训。
4.加强宣传教育能力,提高培训工作
为适应新时期环保宣教工作需要,举办全市环保系统新闻写作及摄影摄像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宣教科的文字和声像处理能力。
5.加强绿色创建能力提高培训工作
举办十项绿色创建负责人培训班,提高创建指导能力和创建水平。
六、认真做好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根据河南省环保局转发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规范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及职能设置;二是建设高素质的环境宣传教育专业队伍;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根据《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配备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环境宣传教育装备,实现影视设备数字化、办公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宣教资料库电子化。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