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纠风促政风行风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行业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快污染治理步伐,不断促进城乡环境质量的改善,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人民的信任。
一是结合创模和关闭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促使城乡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继续做好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
三是完善各项便民为民服务措施,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总结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巩固评议成果;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要实现“进位、争优、保先”(保先:先进单位要保持先进,不断巩固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争优:一般单位要勇于争先,力争跨入先进行列;进位:后进单位要找准薄弱环节,努力使政风行风建设上台阶)目标。
四是不断拓展为民服务渠道,围绕国家环保总局第30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情况追踪回访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延伸,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的一个尝试。
五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案件,重大污染事件中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处在环保行政许可、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的违规违纪案件。要运用典型案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六、坚持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配合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任免、审批项目、收费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等有关情况的监督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局党组统一领导、行政班子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