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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执法检查的通知

  填报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核查对象指“十五”以来(2000年-2006年)所有已批建设项目;
  2、表中“建设单位”和“项目内容及规模”要填写全称;
  3、表中“环评深度”指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4、表中“审批部门”指省环保局或市、县、区环保局;
  5、厂址周围有环境敏感点的项目,要在备注中说明;
  6、表中“项目进展情况”指未建、在建、已建成、试生产、准备验收或已验收。

  附件二
  违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内容及规模

环评

深度

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地点

法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违法事实

处理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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