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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6%且市区内无劣Ⅴ类水体

  工作任务:加大对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和水域功能区的监测管理工作,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大力推进我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达标。

  责任分工:污控处牵头,监测中心站、环境监察支队配合。

  6.公众环保指数达标。包括:(1)公众对环保的认知度≥70%;(2)公众对环保的参与率≥60%;(3)公众节能减排知晓率≥70%;(4)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度≥75%。

  工作任务: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等环保知识,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和环境价值观念,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认知度、参与度、知晓率和满意度。

  责任分工: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各区环保局配合。

  7.其它相关工作。

  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局系统创建文明城市知识培训,机关及所属单位电子屏要播放创建文明城市教育内容,内容定期更换;加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机关及所属单位环境优美洁净,职工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责任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

  我局系统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按期达标。同时,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要求,做好有关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档案资料完整规范,管理有序。

  四、健全机制,注重实效

  (一)加强领导,保障有力

  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同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创建工作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办公条件,保障创建工作经费投入。

  (二)实施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郑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之中。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定任务、定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次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目标保障体系,确保创建任务件件完成、项项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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