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金属压延业含油硅藻土废渣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


  (三)规范管理。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迎检督查的通知》(郑环办〔2007〕100号)要求,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从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管理制度、管理台帐、领导小组、应急预案、转移联单和暂存场所等方面严格要求,建立危废产生企业的“一源一档”,使全市此类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无害化处置的全过程走上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道路。

  三、纳入考核,加强督查

  为推动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我局决定把此项工作纳入系统目标考核,并责成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

  (一)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开展辖区内金属压延行业含油硅藻土废渣的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二)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系统目标“危险废物管理”任务,根据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奖优罚劣。

  联系人:冯嵩峰   电话:67189668,13603717629

二○○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1
  河南省取得HW08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

代表

经营

方式

危险废物类别

许可证号

联系方式

1

巩义市三源废物处理厂

巩义市鲁庄镇后林村

李志奇

综合类

HW08

豫环许可危废字17号

李志奇

电话:64599549

传真:64599549

手机:13592411549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