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监测的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
1.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共5家,市局验收)
登封市污水处理厂 未验收
新郑市污水处理厂 未验收
荥阳市污水处理厂 未验收
上街区污水处理厂 未验收
中牟县污水处理厂 未验收
2. 改变工艺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共1家,省局验收)
新密市污水处理厂市局现场核定市站连续监测1月获基础数据
二、对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验收监测要求
1.生产工况
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生产设计能力75%以上的,属正常的验收监测;达不到的实行分阶段验收。
2.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大气、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具体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以各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批复为标准依据。
3.监测点位
污水处理进口、污水处理出口、各处理单元 (处理水量、处理效率)
4.监测项目
污水处理进口:流量、COD、BOD、氨氮、悬浮物共5项
污水处理出口:流量、PH、COD、BOD、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总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11项
5.监测频次
污水处理进口:连续3天,每天4次;
污水处理出口:连续3天,每天6次;
同时对各处理单元的处理效果进行监测。
6.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下风向布设4个点;监测项目:H2S、NH3 。
监测频次:连续3天,每天6次;同时根据环评要求增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7.噪声监测监测点位、项目、频次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4个点,监测项目:1分钟连续等效声级。
监测频次:连续3天 昼、夜各1次。
8.污泥监测项目、频次
监测项目:PH、Cu、Pb、Cr、Cd、Hg、Ni、As、Z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