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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郑州市生态文明村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郑州市生态文明村的通知
(郑环办〔2007〕179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创建生态文明村是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是提升农村生活品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各级党委、政府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创建单位生态文明程度得到了明显提升。经各县(市)、区推荐,市考核验收组验收,2007年全市有20个村达到了郑州市生态文明村标准。经研究决定,命名巩义市杨树沟村等20个村为郑州市生态文明村。希望获得生态文明村称号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更上新台阶。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郑州市生态文明村名单

  1.巩义市新中镇杨树沟村

  2.巩义市河洛镇神北村

  3.巩义市米河镇明月村

  4.登封市大金店镇三里庄村

  5.新密市来集镇郭岗村

  6.新密市牛店镇李湾村

  7.荥阳市贾峪镇南王村

  8.荥阳市豫龙镇槐西村

  9.新郑市梨河镇高班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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