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本地区职业危害特点,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一)规范职业危害申报和基础档案建设。要贯彻落实《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7号令),全面摸清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建立覆盖全市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辖区内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档案,并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目标,提高申报质量及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和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率。
(二)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整治存在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的作业场所,对浓度超过国家标准且为劳动力密集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技术工艺、设施设备改造,减少、控制和消除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防止职业危害群体事件发生;对石英砂加工企业、石棉制品企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依法关闭。
(三)强化职业健康执法检查。要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防护设施和用品配备使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职业危害申报和警示告知、宣传教育培训和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职业健康管理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对不符合职业健康管理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罚。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安全生产月”、“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讲座等方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要建立职业健康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公布职业健康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职业健康舆论监督。要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特别是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要加强以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识别、评价和防治措施,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知识等为重点内容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加强以职业健康工作方针、政策规定,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措施等为重点内容的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对从业人员要加强以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技能等为重点内容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大力培育和规范技术服务机构。要努力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现状进行调研,对服务需求进行分析,制定政策,整合资源,实施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制,并加强规划、监督与管理,促进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