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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2007至2008学年高校学生到南疆基层学校实习支教计划的通知


  注:1.南疆四地州为: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其他地区支教计划参照此表填报。
  2.表中大四、大三、大二指学生2007年9月所进入的年级。

  附件2:
  自治区高校中语专业民语言学生到南疆四地州基层学校实习支教计划表
  填表院校(盖章):    联系人:     电话:09  -     2006年5月27日修订    2007年3月 日
实习支教专业中语专业民语言学生实习支教计划(2007~2008学年)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  注         (支教点意向等)
本 科专 科
半年期计划一年期计划半年期计划一年期计划
07年9月~08年1月(大四)08年3月~08年7月(大三)07年9月~08年7月   (大三)07年9月~08年1月(大三)08年3月~08年7月(大二)07年9月~08年7月     (大二)
维语言         
哈语言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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