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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2006年春季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的通知


  9.昌吉学院(50人):承担幼儿教育(50)专业的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05年2月20日;报到地点:昌吉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昌吉市北京北路77号);联系人:王克卫;联系电话:0994-2347343、2347345 ;

  10.新疆广播电视大学(60人):承担小学汉语专业的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06年2月20日;小学汉语(30)报到地点: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哈密分校;联系人:阿力甫;联系电话:0902-2264058;小学汉语(30)报到地点: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博州分校;联系人:康云;联系电话:0909-2314634;

  11.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73人):承担小学数学(48);小学信息技术(25)专业的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06年2月20日;报到地点: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师训处(乌市幸福路36号,乘17、907路公共汽车成教院站下车);联系人:米花兰;联系电话:0991-2627892、2633654;

  12.乌鲁木齐师范学校(55人):承担幼儿教育(25);小学数学(30)专业的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06年2月20日;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师范学校(乘4、14、25、59路公共汽车兵团医院站下车);联系人:王新梅;联系电话:0991-2623417;

  13.新疆幼儿师范学校(25人):承担幼儿教育(25)专业的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06年2月20日;报到地点:新疆幼儿师范学学校(大湾一路,乘44路公共汽车体育馆站转901路幼师站下车);联系人:周欣;联系电话:0991-7755583、8660555;

  14.巴州师范学校(50)承担幼儿教育(50)专业的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06年2月20日;报到地点:巴州师范学校;联系人:张红革;联系电话:0996-2155381;

  五、选派受训教师条件与办法:

  (一)选派教师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学习刻苦、身体健康。

  2.幼儿教育教师具有中专,小学教师具有中专、初中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教龄,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一定运用汉语听课、备课水平(非汉语学科幼儿教师、小学教师汉语水平HSK必须达到3级以上,初中教师汉语水平HSK必须达到4级以上,汉语学科幼儿园、小学教师HSK达到5级以上,初中教师HSK达到6级以上),普通幼儿园、中小学现任教师。

  3.200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水平测试成绩达到B等及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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