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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高校产业化建设,督促高校认真组织实施好高校科技产业各项改革措施,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技发厅[2005]1号),现转发给你们。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产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立即组织高校产业管理干部、高校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和讲话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好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思想发动工作。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机构,科学制定本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切实组织实施好高校产业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迎接教育部的检查,在教育部前来检查之前,我厅将根据各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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