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教育对口支援教师需求情况调查并上报有关情况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州教育局,各区属大中专院校:
根据《关于转发教育厅等五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自治区城镇教师赴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3〕100号)精神,我区从2003年起全面启动了区内学校对口支援工作,选派城镇教师赴农村贫困地区支教,工作开展几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更好地服务于贫困地区学校教育事业,增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针对性,全面掌握我区贫困地区学校对支教教师的需求情况,合理配置支教教师人才资源,为贫困地区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智力支持,2007年我厅决定在教育对口支援受援地区、支援单位开展支教教师需求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充分发挥区属大中专院校在教师资源方面的优势,为我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提供紧缺、实用师资,带动和促进当地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调查,根据受援单位的需要及支援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长效的对口支援服务机制,为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之间搭建有效平台,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更加贴近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实际。
二、调查范围:喀什、伊犁等南北疆7地州、区属大中专院校。
三、调查内容: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区属大中专院校200名支教教师需求情况展开。
(一)受援单位:支教教师需求的数量、学段、授课语种等,各受援单位支教教师需求近、远期规划及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二)支援单位:教师队伍基本情况介绍,有关支教教师选派计划的意见及建议(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我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5年自治区城镇教师赴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支教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05〕10号)中有关区属学校选派支教教师计划),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四、其它要求: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教育对口支援调查工作,据实上报相关文字材料、认真填报统计数据,调查统计结果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