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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新疆赛区)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新疆赛区)的通知


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区于2005年成立了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新疆赛区组委会,并于当年组织高校参加了该项竞赛,新疆大学的沈建、李传丛、翟丽蓉三位同学取得了全国二等奖的佳绩,为我区争得荣耀。今年,按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赛区组委会决定继续开展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面向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推动高等学校促进信息与电子类学科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改革,有助于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实践创新意识与基本能力、团队协作的人文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助于学生工程实践素质的培养、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能力;有助于吸引、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参赛学生为高等学校中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学生;学生三人一队,通过学校教务部门向赛区组委会报名;竞赛分为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高职高专学生可选择本科生组题目,但本科生不可选择高职高专组题目;竞赛题目分为“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两部分。

  三、2007年竞赛时间为9月3日8:00至9月6日20:00(京时)。

  四、报名工作由新疆赛区组委会负责,截止日期为6月15日,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新疆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及WORD电子文档(见附件)。

  五、赛区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参赛作品,并确定赛区奖项,对于优秀参赛作品,由赛区组委会向全国竞赛组委会推荐申报全国奖项。

  六、按全国组委会要求,赛区组委会按200元/队的标准收取报名费。

  七、为鼓励西部地区高校参赛,全国组委会向我区参赛高校提供部分赞助。

  八、《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章程》(2007年修订)等与竞赛相关的规章制度可在全国大学生设计竞赛网站查询(http://www.nued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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