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新疆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教师培训院校:
教学基本功是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素和基础,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为适应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构建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水平、教学基本技能、教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我区已决定将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纳入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三个管理周期的规划之中。
为了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能力,尤其是提高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双语”教学能力,积极引导各地、各院校广泛开展针对各族中小学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强化训练活动,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形成重视基本功、苦练基本功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现决定举办新疆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
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培训院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活动,按照本通知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和本院校参赛教师的选拔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本地区、本院校各族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强化训练活动。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彭绿萍
联系电话:0991-2865304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贾潇朦 刘京京
联系电话:0991 - 8898434(传真)
电子邮箱:pxc8898434@tom.com
附件: 新疆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
二○○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
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快构建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中小学师资队伍,促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全面提高,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的通知》(新教师办〔2006〕35号)的精神,决定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学基本功是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素和基础,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本次大赛,旨在为我区中小学教师提供一个锻炼自我、提高自我、展示才华的平台,提高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能力,尤其是提高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双语”教学能力,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形成重视基本功、苦练基本功的良好风气。通过大赛,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为广大教师强化专业素质、增强教学能力服务,为推进自治区教育教学改革和“双语”教学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