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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重新核准成人高等教育专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重新核准成人高等教育专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名称,进一步做好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备案审批工作,推动专业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进程,决定对我区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进行统计汇总并重新核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请按填报说明(见附件1)完整、准确填写成人专升本、高起本及专科专业汇总表(见附件2、3、4);2007年计划新增成人专业请填写新增专业汇总表(见附件5),同时上报培养方案。

  二、请各单位于7月16日前将附件2-5纸制文件(各一式两份,需加盖主办高校及函授站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三、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高教管理/继续与远程教育页面下载(www.xjedu.gov.cn)。

  四、凡经审核批准备案的专业我厅将向社会公布。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规范整理工作,选派专人按时准确上报有关信息,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张卫华、吕青

  联系电话:0991-2884768、8898221

  电子邮箱:zhangweihua33@163.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19号

  邮政编码:830049

  附件:1.成人高等教育备案审批专业填报说明

     2.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汇总表

     3.成人高等教育高起本专业汇总表

     4.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专业汇总表

     5.成人高等教育2007年新增专业汇总表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成人高等教育备案审批专业填报说明

  1.本科专业目录及代码按照《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分类填写;专科专业目录及代码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进行分类填写;本、专科及新增专业分开填写。
  专业填报范围为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和函授站成立以来,经我厅备案招生,且2004至2006年已招生,2007年拟招生的专业。
  2.“学科门类/专业大类及代码、一级学科/二级类别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以教育部颁布的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3.“学习形式”需注明函授、业余、脱产三种形式;
  4.“学制”以教育厅相关专业批复文件为准;
  5.“开设时间”以教育厅批准招生文件为准;
  6.“批准文号”以教育厅批复文号为准;
  7.不能归并到教育部颁布的本、专科专业目录的成人专业请在“备注”中以“*”注明,并上报培养方案。
  表中无法反映的其它情况也请在“备注”中注明。
  8.“审核人”为汇总表的最终审核人员,须注明联系电话。

  附件2:
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汇总表

  主办院校名称(盖章):               函授站名称(盖章): 
序号学科门类学科门类代码一级学科一级学科代码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代码学习形式学制开设时间批准文号2004级学生人数2005级学生人数2006级学生人数2007年拟招生人数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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