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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应结题项目验收和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专家交换意见并形成检查或验收结论。

  三、检查、验收结果

  项目检查和验收结果是决定项目在下一阶段或下一期能否继续获得支持、要求整改乃至撤项的重要依据,将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高校在对检查、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后,于7月15日前报教育厅高教处。教育厅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终审后予以公布。

  请各高校接此通知后,做好检查组织工作,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做好接受检查准备,并于6月28日前将检查验收项目汇总名单和会议具体地点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 系 人:李建荣  联系电话:0991-2861209

  附件:

  1.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应结题项目验收和在研项目中期检查日程安排

  2.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应结题项目验收和在研项目中期检查议程

  3.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汇总名单(格式表)(略)

  4.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期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专家评审表、打分表(略)

  5.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表(略)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应结题项目验收和
在研项目中期检查日程安排

  

学校

时间

会议地点

备注

新疆大学

7月2日(周一)

本校

①评审费等相关费用按规定从已下拨高校的科研项目经费(含管理经费)中列支。

②在博格达宾馆集中检查的高校,要由项目所属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同志带队参加,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费账目表等。

③委托高校检查的,检查情况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整理后,于7月15日前报教育厅高教处。

新疆农业大学

7月3日(周二)

本校

新疆医科大学

7月4日(周三)

本校

新疆师范大学

7月5日(周四)

本校

新疆财经大学

7月6日(周五)

本校

新疆艺术学院

7月11日(周三)

博格达

宾馆

新疆教育学院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工高专

其他高校

限定时间内自定

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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