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7年暑期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地点:新疆教育学院东校区

  (三)培训院校统一安排食宿。

  六、其它事宜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与任务。实施《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是我区培养高素质教育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构建中小学骨干、专家型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和推进课程改革,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实施第三管理周期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历来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受历史等各方面因素影响,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随着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和任务。因此,在这样一个重要时期,启动实施《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对于加快我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治区财政将在未来五年内拨专款一千余万元支持本计划培训骨干教师3860名。我们要充分认识启动《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努力工作,确保培训计划的全面落实和培训目标的实现。

  (二)各地州市教育局应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参训学员推荐工作,严格推荐条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本地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人才库,并积极制定、完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培训计划,注重发挥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模范引领作用,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科学、尊重知识的良好风尚。

  各地推荐参训人员均应严格下达分配计划,不得随意减少、突破计划或降低条件标准。

  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审定推荐参加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的学员名单,务必填写《2007年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名单上报表》(附件2),务必于2007年7月10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分别上报培训院校。

  (三)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是我区首次举办的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参与培训人员层次较高,培训时间较长, 且教学内容丰富、全面,涵盖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改革及新课程、班主任培训、教师基本功、学科知识的拓展与更新、教师与学生心理健康的审视与构建等,教学力求理论联系实际紧密,关注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以满足广大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本次培训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各院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承担培训此次培训任务的各院校,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在做好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培训的目标和要求,重点抓好学科课程教学计划的制定、 任课教师的选聘及备课、课程准备等重点教学环节性和基础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监控与检查,确保培训目标的落实。

  各培训院校应加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者专兼职队伍建设,遴选聘任自治区优秀的学科专家、带头人、骨干教学、研究人员及中小学部分一线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承担本次相关学科教学任务。各培训院校和任课教师,要及时听取和征求教育部门、广大中小学教师、参训学员的意见,高度重视教师对培训的需求,增强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并十分关注教育改革与发展,包括学科发展最新动态、成果和经验,不断丰富教师培训的内容和资源,引领教师专业化发展。

  为了加强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教学质量, 参训学员须在入学时完成并提交入学作业(作业主要内容为:对本学科教师培训的需求;实施课改学科教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疑惑;对学科培训的建议),以便授课教师参考或安排培训学习、研讨、交流。请各地及学员派出学校,及时督促参训学员按要求完成入学作业。

  (四)加强学员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学员管理等项制度,建立班委会、考勤制度、学员奖惩制度,严格培训纪律,做好后勤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注重做好安全、卫生、防暑等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