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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课程蒙语文(内教版)专家组“送培下州”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培训点应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在学校醒目处及时悬挂“热烈欢迎内蒙古自治区课改专家送教到基层”等字样横幅。可以通知当地新闻媒体采访和报道,但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培训点应负责做好听课教师报到入学工作。及时张贴学科培训地点、教室示意图,或安排专人为受训教师进行导领,确保培训工作紧张有序。

  (六)各地区务必于7月5日前将本地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教学点负责人名单、多媒体工作人员名单,教学地点、教室安排情况传真到师资管理处和新疆教育出版社。

  7月5日前各地须将参训教师名单报分别报新疆教育出版社和巴州教育局教育科。

  未尽事宜由各地同师资管理处、新疆教育出版社联系。

  师资管理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绿萍 电话:0991-2865304

  电子邮箱:szglc@126.com

  新疆教育出版社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晓红 电话:0991-2882785(传)、13899873721

  巴州教育局教育科 0996-2683953

  巴州师范学校培训科 0996-2257381

  附件:自治区新课程蒙语文(内教版)教师培训报表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自治区新课程蒙语文(内教版)教师培训报表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HSK等级

培训学段(小学、初中)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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