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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课程蒙语文(内教版)专家组“送培下州”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课程蒙语文(内教版)专家组“送培下州”有关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目前,全区课改实验推广工作正在深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课改实验推广整体工作而言,部分民语言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还不能满足课改实验推广工作的需要,还须采取措施,加快推进。为了全面落实自治区课改实验推广规划,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民语言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驾驭新教材的能力,积极搭建广大教师与专家面对面交流、培训的平台,我厅委托新疆教育出版社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小学、初中语文课改及教材(内教版)编写专家,定于2007年7月11-12日期间,赴巴州开展蒙语言新课程“送培下州”活动。培训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目的、主要内容:

  进一步学习、了解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和课改背景、重要意义;学习和基本掌握人教版蒙语文学科《课程标准》的目的、内容及内涵;学习、了解教材编写的结构、特点,《课程标准》与课程教材之间的关系与内涵;介绍、学习和研讨新课程教材的应用与教法;交流教材使用及教学的经验,解答教材教学疑难问题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驾驭新教材的能力。

  二、培训主要方法:

  本次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教师学习的积极性,采取专家讲座和教师互动、交流相结合,研究性学习与指导性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科教学计划另发。

  三、培训对象:全疆使用蒙语文(内教版)小学、初中学科教材的全员教师和教研人员。

  未举办新课程蒙语文培训的其它地、州、市,须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参与某一地区的培训,并与当地负责组织培训的教育部门及时联系,以便安排教学场地,组织教学。

  四、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

  (一)培训时间为两天(16学时)。

  (二)培训、报到地点:库尔勒经济开发区巴州师范

  培训时间:2007年7月11-12日 7月10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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