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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者新课程国家级培训(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为我区送培下省)时间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者新课程国家级培训(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为我区送培下省)时间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我厅日前下发的《关于组织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者新课程国家级培训的通知》(新教师办〔2007〕21号)、《关于组织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者新课程国家级培训(首都师范大学班)的通知》(新教师办〔2007〕31号)中教育部委托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为我区送培下省组织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者新课程国家级培训时间已经确定,时间统一为8月1日报到,8月2日-10日进行培训。

  由于送培下省活动是教育部首次实施的新模式的国家级培训,教育部非常重视此次活动,届时教育部部领导和师范教育司领导将亲临我区参加培训活动,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国家级培训活动,认真按要求选派教师,及时将调整后的时间通知到每一个当地参训教师,保证每一位参训教师按时报到并参加培训活动,确保此次在我区举办国家级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如因工作不到位,出现当地参训教师不按时参加培训的情况,将追查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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