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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自治区本级计划培训8个专业共计370名教师。选送50名骨干专业学科带头人到有关大中型厂矿企业实践实习。

  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对象

  45岁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高职院校中专部分、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等)在编在岗,具备五年以上教龄的骨干教师和骨干专业学科带头人。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时间和形式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的时间为45天。其中理论课教学时间占总课时的一半,教育教学实践以及实习实训活动占总课时的一半。选送骨干专业学科带头人到有关大中型厂矿企业实践实习的时间为180天。

  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发展我区职业教育,提高民族教育质量的一项根本性措施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作纳入各自的重点工作范围,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学校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各级政府要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投资力度。各地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中对教师个人的必要收费,要从实际出发,以不增加教师负担为原则,按照自治区发改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三)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基地和教材建设。要针对在职教师的实际需要,遵循职业教育的教育规律,按照职业教育和国家职业标准对“双师”教师的要求,编写、出版教师培训教材。

  (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完成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本周期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有条件的专业受训教师可根据劳动部门要求申报职业资格鉴定,经考核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参加骨干专业学科带头人到自治区大中型厂矿企业实践实习的教师也应在实习实训期间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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