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一)明确责任,统筹规划,分步分级实施。各地、州、市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策划、周密安排,要按照当地的职业学校教师数量的一定比例,以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着力培训一批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骨干教师。按照自治区和地(州、市)两级组织的模式,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在计划实施中主要起引导和示范作用,地方政府要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推进工程的全面实施。
(二)成本核算,分级承担。自治区本级重点支持1815名骨干教师自治区级培训,并按成本拨付培训经费。各地、州、市支持3271名骨干教师地州市级培训,由地方财政、学校和教师分担培训成本;探索建立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培训的有效机制,培训采取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按照3:7的比例方式进行,鼓励受训教师到行业企业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按照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师资培养要求,重点进行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培训。选择全区重点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为师资培训基地,知识技能师资培训原则安排在高职高专以上层次院校举办。特殊类专业以及自治区重点扶持的个别专业,视情况也可安排在国家、自治区重点技师培训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鼓励职教师资基地和师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项目体系,促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期间,通过各种途径培训6542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自治区本级具体负责其中1815名教师的培训任务,地、州、市通过各种途径培训地、州、市级骨干教师3271名,优化教师队伍的素质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创新。
2006年-2007年自治区本级计划培训11个专业共计395名教师。选送50名骨干专业学科带头人到有关大中型厂矿企业实践实习。
2008年自治区本级计划培训10个专业共计450名教师。选送50名骨干专业学科带头人到有关大中型厂矿企业实践实习。
2009年自治区本级计划培训7个专业共计400名教师。选送50名骨干专业学科带头人到有关大中型厂矿企业实践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