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级各类职业院校:
加强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根据《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05]35号)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5]7号)的要求,自治区职教办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方案》,请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执行。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年度培训计划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方案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素质提高工程实施方案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根据《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现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和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的精神,适应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通过各级财政的指导和支持,着力完善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体系,创新中等职业学校用人机制,全面推动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加快造就一支适应职业教育发展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为自治区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