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暑期“西部农村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哈密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教育局:
为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效益,加强西部农村教师培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决定在2007年暑假期间,组织实施“西部农村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暑期西部农村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教师厅函【2007】1号)的要求,现将我区组织实施此次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与管理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部门负责全区项目的组织管理,新疆电化教育馆负责具体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包括培训点选择、技术和课程支持服务等业务管理工作。地州教育局师训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管理,电教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项目实施工作。县级教师培训部门会同电教、教研部门在教师进修学校和具备条件的乡镇设立培训点,就近编班,并为培训点选派班主任或辅导教师,做好教学组织、教学辅导、教学考核等工作。项目县名单前期已上报教育部,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内容、形式、反馈及网络互动答疑
(一)培训时间
2007年8月15-20日,共6天,计30学时。
培训开始后,各培训点应及时将参加培训学员的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联系方式、培训地点等信息)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新疆电化教育馆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总。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将针对农村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安排,包括“学校安全及管理”、“班主任工作”、“新课程课堂教学”、“教育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四个板块。
(三)培训形式
1、卫星电视:此次培训课程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卫星电视KU波段的两个频道播出,各培训点组织学员实时收看。其中,8月15日和16日利用CETV空中课堂频道播出;8月17日至20日,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利用CETV空中课堂频道播出,初中语文和数学学科利用CETV-2的“电大课程”频道播出。
2、IP频道:此次培训的课程资源还通过IP频道播出,各培训点要及时接收,接收的资源可通过计算机教室或大屏幕播放。
3.网上培训:课程资源也将上载到“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teacher.com.cn)、“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网站(www.teta.com.cn)和“新思考网”(www.cersp.com),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学员在线学习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