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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2007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表彰2007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教育局,各地、州、市人事局、教育局,自治区有关厅(局)人事(教育)处,有关中央驻疆单位人事(教育)处,各有关高等院校:

  十六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涌现出一批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的集体。

  在这些先进集体中,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中小学校;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具有表率作用的职业院校;有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高校二级机构。

  为了总结、推广这些先进集体的事迹和经验,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自治区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等33个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开拓前进。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以这些先进集体为榜样,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开拓教育工作新局面,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7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克拉玛依市第三中学

和田地区洛浦县布亚乡小学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第三中学

喀什地区岳普湖第一小学

石河子市第二小学

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

吐鲁番地区鄯善县第一中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第二中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第三小学

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二小学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昌吉学院化学工程系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计算机科学系

喀什师范学院汉教部

新疆财经大学统计与信息系

新疆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科技分院

新疆师范大学汉语教育学院

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

伊犁师范学院数学系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石油化学工程系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卫生学校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

乌鲁木齐八一中学

哈密地区教育局吐哈油田教育分局

喀什市教育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教育局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二中学

阿克苏地区第二中学

阿勒泰地区第二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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