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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隆重庆祝200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隆重庆祝200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前夕,2007年9月10日将迎来我国第23个教师节。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隆重庆祝200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07]5号),根据国家对教师节庆祝活动的总体部署,教师节前夕,将在北京召开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9月9日,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庆祝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为做好自治区今年的教师节庆祝、表彰和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教师节主题

  2007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尊师重教,奠基未来”。今年教师节国家将隆重表彰全国模范教师,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通过教师节活动,进一步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现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宣传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方针,培养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杰出的教育家;进一步昭示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教育改革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教师节主要活动安排

  (一)9月7日,自治区将在新疆人民会堂隆重举行庆祝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等自治区领导将接见参加表彰大会的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以及喀什地区叶城县因抢救学生英勇牺牲的教师阿木冬·吐鲁甫同志的亲属。

  (二)教师节前后,自治区主要媒体将集中宣传自治区评选为全国模范教师及部分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

  (三)按照《教育部关于在教师节期间开展缅怀为保护学生英勇献身教师、慰问教师家属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开展慰问为救护学生英勇献身的教师家属代表、农村偏远贫困地区教学点的优秀教师代表、受灾地区教师代表和各类学校优秀教师代表等活动。

  三、教师节有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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