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2006、2007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48号)和《关于开展新疆2006、2007年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函[2007]28号)要求,我厅决定对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2007年以前经我厅批准备案,且有在校生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
二、评估专家组
组 长:杨发宝(新疆大学副教授)
副组长:张雨明(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副教授)
成 员:吐尔根(新疆大学教授)
毛金祥(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副教授)
王晓杨(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教授)
崔军(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
张学良(新疆医科大学医学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吴向前(新疆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副教授)赵德群(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孙天民(新疆医科大学网络中心主任)
潘承栾(新疆石油学院远程教育中心主任、副教授)
张卫华(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干部)
三、检查评估方式
根据各校外学习中心准备的自评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考察相关单位的办学情况。
四、评估时间
见附件2
五、其它
检查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联系人:张卫华,电话:0991-2884768
附件:1. 校外学习中心自评自查报告格式
2.评估检查时间安排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