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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自治区新课程讲师团赴克州及阿合奇县“送教培训”(二期义教工程项目)的通知


  本次培训活动得到了新疆教育出版社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教研室、石河子地区教育局并教研室、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并教研室及乌鲁木齐市部分区(县)教研室、中小学校、自治区有关教师培训院校、乌鲁木齐八一附小等的大力支持。新课程讲师团要不辜服广大教师的期望,加强领导,及时督促、要求任课教师充分备课,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圆满完成送教任务,让广大教师满意。

  (二)克州教育局及阿合奇县应全面落实送教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及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要通过活动加强对教师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本领,深化、推进基础教育改革。

  教育局要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包括教学点的主管领导、工作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培训责任,加强考勤和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培训地应按照培训及教学要求,组织好现场研讨课,搞好教学工作的衔接,逐一落实培训场地、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每一个学科培训教室应备有投影仪),确保培训的基本条件。每一个教学点应有一名以上负责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工作人员。

  六、培训经费。

  本次送教培训主要经费由自治区“二期义教工程”专项结余资金支付,另外,新疆教育出版社也赞助承担了部分活动经费。有关经费开支执行经费预算标准。

  克州及阿合奇县应按照经费预算及管理要求,严格做好相关参训教师培训经费核销工作。

  七、克州教育局及阿合奇县教育局应按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相关规定,对培训合格教师进行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

  八、其它工作和要求:

  (一)各教学点应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在教学点醒目处及时悬挂“热烈欢迎自治区新课程讲师团送教到基层”等横幅。可以通知当地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各教学点应负责做好听课教师报到入学工作。及时张帖学科培训地点、教室示意图,或安排专人为受训教师进行导引,确保培训工作紧张有序进行。

  (二) 培训期间应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研讨课要有教师负责全程组织,注意安全。

  (三)有关新课程讲师团人员食宿由当地教育部门依据国家公务人员差旅费标准进行安排,费用讲师团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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