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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16.加强基础教育的指导和研究。启动“新疆基础教育2008-2015行动计划”课题研究,制订《加强教研室工作评估方案》,加强对各地教研工作的督查与评估,继续做好教师教学指导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促进全区幼儿教育发展。加强特殊教育指导,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进一步改善现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做好教师培训和民文教材编写工作。认真做好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译、审查民语中小学新课程教材。

  四、立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17.统筹和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适度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加快发展中职教育。以农村职成教为新的增长点,积极发展以职教分流为主导的初等职业教育,扩大初高中分流职业教育规模。实施新疆与内地职业教育联合招生计划及南北疆职业教育合作计划,积极鼓励内地中等职业学校来疆招生、合作办学,加快急需紧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18.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依托四个职教园区,指导各地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动态监测和教学评估工作,扩大优质职教资源。以办学条件评估、教学水平评估和德育评估为抓手,加强中职学校管理,促进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提升。继续实施好 “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机制的创建,确定试点企业,启动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业证书并重制度的实施,做好职业学校开展职业资格与主体专业 “直通车”的试点评估工作。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扶持下,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好职教园区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

  19.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实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开展“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评估创建,加强和完善培训网络的建设,广泛开展劳动力继续教育及实用技术培训各项工作和活动。积极创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立全区社区教育统筹协调管理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与培训。以全国创建学习型企业为示范,深入推进学习型企业和知识型职工创建工作。

  20.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筹备召开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工作会议。确定新一批自治区职教师资培养基地建设,建立中职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建设骨干教师资源库和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队伍,启动内地与新疆职业院校师资互派计划,建立和完善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及兼职教师聘用的政策体系。

  五、坚持内涵发展,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1、坚持稳定规模、把握节奏、分类指导、优化结构,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推动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建设工作,实施好“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加快自治区紧缺、艰苦专业建设。加强对高职学校的指导,继续完成第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组织好第三批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申报。继续加强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的管理工作,提高高校依法治校和管理学生的总体水平。

  22、继续实施好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启动自治区高校特色与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继续做好自治区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组织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和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加强地方特色教材特别是民文教材建设工作。

  23、加强重点学科和科研管理工作。做好自治区重点学科第一轮建设工作评估验收,新增一批自治区级重点学科。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抓好科研计划项目实施,制定《自治区高校2008-2010年科研工作规划》,加强对现有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情况的检查指导,扩大高校科研信息网站的作用和影响。继续做好高校科技企业改制,推进高校产学研协调发展。

  24、大力加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加快推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继续组织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外语强化培训,积极配合教育部作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内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和长江学者的遴选推荐工作。

  25、加快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以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抓手,调整优化学科和学位点结构,指导高校做好学位点建设规划,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点建设水平。继续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和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以提高我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指导高校进行拟新增学位点的立项建设工作,出台《关于加强自治区高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意见》,开展研究生的联合培养工作。继续加强对三级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六、大力推进“双语”教学,促进少数民族人才培养

  26.加强对“双语”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制定“双语”教学发展规划,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 “双语”教学教材的统筹建设,适时召开自治区“双语”教学研讨会。大力推进学前“双语”教育科学协调发展,扩大自治区财力扶持范围,惠及更多的少数民族幼儿。继续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推进“双语”教学,努力实现远程教育设施在“双语”教学中的“班班通、堂堂用”。加强对南疆等边远地区“双语”教学的重点扶持。加强中国汉语水平考试及民族汉语水平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27.多渠道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队伍建设。争取启动第二期《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推进实施《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围绕强化参训学员汉语授课能力训练和测试、强化学员实习、加强培训者培训、开展培训工作应用课题研究、研发远程教育资源等8项措施,认真实施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双语”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以师范院校为主的大学生到基层实习支教计划和“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不断改善“双语”教师结构。研究出台学前“双语”师资班培养指导方案,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指导具备条件的中等师范学校办好学前“双语”师资班,为学前“双语”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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