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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整合力量,分工合作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项目的实施工作纳入本地推进教师网络联盟计划,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整体规划;各级考试机构要加强该项目考试的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质量。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积极性和优势,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

  (三)建立开放、高效的培训体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要将实施工作与加快推进区域性教师网联计划相结合,积极推进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整合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构建现代、高效的教师培训体系,充分利用“人网、天网、地网”等多种途径,开展教师培训和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加强培训管理,提高质量和效益

  各地要进一步理顺教师培训管理体制,明确教师培训主管部门的责任,对教师培训进行规范管理,坚决制止多头管理,重复培训和乱办班现象。要以教育技术标准为依据,严把质量关。要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与我区实施的“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衔接起来,要借鉴“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的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要建立评估机制,加强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的评估,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

  (五)加强政策研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各地要研究制定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从实际出发,从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出发,制定教育技术培训、考试与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资格认定等相挂钩的具体办法,形成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的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加强经费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各地要切实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设立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专项经费。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所需经费采用成本分担机制、按照三个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解决。在开展培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培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保证本项目实施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衔接与沟通

  (一)衔接与沟通的原则

  1、坚持教师教育的一体化发展的方向,在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方面实现教师职前培养、入职培训与职后培训统一安排,相互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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