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考核

  参加国家“计划”培训合格的教师,依照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自愿参加国家初级考核,取得国家中级证书的教师,可自愿参加国家高级考核。

  五、实施办法

  (一)教学模式

  按照教师教育信息化的要求,由新疆电化教育馆采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开展培训工作,使教师在学习的过程中就能够使用教育技术。各级培训活动要尽可能在远程网络教学平台下开展,包括教务管理、课程安排、作业、网上课件点播等。

  (二)技术要求

  各级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要建立信息化的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要具有功能和数量符合网络化教学和机化考试要求的专用服务器(包括视频课件点播服务器),具有能接收网络教学直播节目的卫星接收设备.

  (三)资源管理

  按照教育部颁布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以教育部编写 的培训教材为主,结合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特点,组织整合 相关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全国及各省教师网联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培训工作。

  (四)培训实施机构

  教师培训机构及所建立的培训检测点,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评估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充实 和改善办学条件,经过相关机构评估合格,可以分别认定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并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要求,开展培训工作。

  (五)考试实施机构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将采取上机考试和过程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点机房的建设与维护、考试的实施、数据的传输等工作需要完善的技术支持。要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考试能力水平大纲》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充实计算机软硬件条件,建立适应国家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需要的信息化的考试管理平台,经过自治区有关管理机构重新评估认定后,作为考点继续承担考生报名、组织实施考试等工作。

  六、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是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立足于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现代远程教育计划服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本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