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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科辅导教师在向国家远程培训专家团队提交培训简报及反馈培训学习中的典型问题等所有上传资料,须以电子文档形式同时向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邮箱上传。

  辅导教师应从本地已接受过自治区级以上高中新课程培训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选定,凡在2007年自治区普通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中担任学科指导教师者作为首选者。辅导教师须应具有合格的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感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治学严谨,坚决拥护国家及自治区课改精神,并能身体力行地积极投入到课改学习和实验中,并具有一定的网上交流能力。

  (六)由国家网络平台记录学员网上学习时间、讨论记录和完成作业情况,并根据相关设定条件进行综合成绩评定。学习合格者,颁发新课程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并按照自治区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进行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

  (七)设有培训点的单位、部门,应全力协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本地远程培训管理小组做好培训各项工作,为培训提供良好的服务与条件保障。

  (八)各地须将本地远程网络培训点及各学科听课点设置情况、培训教师名单及人数、组织机构情况(指地区级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名单、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点、听课点管理组织机构组成及名单),按要求汇总填表后(见附件1),于2008年6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上报新疆电教馆。

  (九)有关师范院校、教育学院可在校内设置集中远程听课点(原则上每个参训学科设置一个听课点、核发一个网络帐号),由学校统一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参与学习与培训。

  (十)各地州须在培训结束2天之内,须将培训工作总结以电子文稿形式上报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邮箱内。总结主要内容为:1、对参与国家远程培训工作的总体认识、收获和主要体会;2、对远程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案设计及实施、管理机制等方面的认识;3、对培训工作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八、报名、远程培训注册、技术保障调试工作

  (一)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此次网络平台服务与技术支持单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 英语 历史 地理 音乐 美术 体育学科培训 网址:www.teacher.cn)、北京今日园丁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新思考网负责物理 化学 生物学科培训 网址:www.cersp.com)和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负责政治学科培训网址:www.edu12.com)。学员及辅导教师按学科分别登录各网站进行注册、学习、管理与辅导。因此,各地须按要求认真做好各听课点(学科)教师名册登记、录入工作,务必于2008年6月18日前,将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新疆电教馆指定电子邮箱,以便为注册、申请登录网站账号、网上培训以及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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