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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的通知

  (二)此次远程培训以地、州、市为单位,分学科(班级)进行管理。地、州、市教育局负责分学科编班,学科班级班主任及指导教师由经过自治区培训的教研员及骨干教师担任,负责班务管理、研修指导等工作。

  各地、州、市应根据培训任务及要求,遴选、确定听课点,设置听课点应相对集中,统一管理。每听课点听课人数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远程技术链接、开播条件的方可设置。每听课点须指定专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切实做好远程网络培训技术链接和信息接收工作。各地、州、市应及时分别填写汉语、维哈语《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直播听课点申报表》,于2008年6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直播听课点申报表》(汉语)报送到新疆电化教育馆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的邮箱中(huoying99@126.com);维哈语的《申报表》,于2008年7月10日前,报送到新疆电化教育馆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的邮箱中(huoying99@126.com);

  (三)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务必做好培训教材征订工作,做到网络培训前教材到位,每位教师培训时有教材。

  (四)参加培训人员要认真完成培训的全过程,培训合格者颁发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当地师训部门依照自治区教师继续教育和新课程教师培训的有关规定,按24课时进行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

  本次教材网络培训结束后,各地、州、市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8月底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六、培训的相关费用

  新疆远程教育网在培训期间全部免费开通,所产生的费用由组织和培训机构全部承担。凡是各地组织管理、场地使用、班主任、指导教师等费用一律由各地、州、市自行解决。

  七、培训登陆方式及听课场地要求

  (一)登陆“新疆远程教育网”方式:

  1.登陆www.xjcxedu.com;

  2.点击“视频会议和直播课堂”栏目;

  3.下载直播听课端软件;

  4.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附加码。

  (二)直播听课点的设置与技术要求:

  1.人员要求:每听课点必须配一名专职计算机维护人员,确保培训正常进行;

  2.会场要求:能够容纳50-200人的多媒体教室或多功能厅;

  3.网络要求:必须是中国电信ADSL 2M以上宽带网,并直接接入听课端电脑。如果是在1所学校同时开设3个以上直播听课点,必须具备中国电信10兆光纤接入的条件;

  4.显示要求:能够显示1024×768分辨率的投影机和幕布一套;

  5.扩音要求:一台有源音箱或带功放的音箱一套。麦克风为会议级以上,带电源开关,听课过程中一定要关闭,实时交互时再打开;

  6.听课端电脑配置:要求CPU P4 2.0以上,内存512以上,独立显示卡的显存128M以上(一定要安装原驱动程序);

  7.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 XP2版,并提前做好前期的维护工作;

  8.回传视频要求:具备视频输入的采集卡和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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