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了做好课程改革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工作,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教材(汉、维、哈三种文字)远程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新疆远程教育网为培训平台,通过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的培训,提高高中教师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了解、掌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教育教学的新理念,初步掌握各学科《课程标准》、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评价要求等,认识和初步掌握高中新课程教材的编写特点、内容分布和教学要求,使教师正确把握《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提高驾驭新课程课堂教学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区普通高中全体教师。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分学科、分语种、远程网络集中培训。授课语言为汉语、维语、哈语。各学科、各语种的普通高中教师都要参加网络培训。
以地、州、市为单位设置远程网络培训听课点(学科直播课堂),组织本地高中教师参加培训。
乌鲁木齐市各远程网络培训听课点,在组织本地高中教师参加培训的同时,还须协助主办部门做好远程网络培训资源信息传输工作。
四、培训学科和培训时间
(一)汉语言培训学科
1. 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2.培训时间:自2008年6月24日-7月8日。每学科培训3天,24课时。各学科培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维、哈语言培训学科
1. 培训学科:语文、数学、汉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共9个学科。
2.培训时间:自2008年7月21日-29日。每学科培训3天,24课时。各学科培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五、组织管理
(一)本次网络培训由自治区教育厅高中课程改革办公室牵头,基础教育处、师资管理处组织,新疆电化教育馆提供远程培训网络平台及远程培训技术服务,新疆电信有限公司负责远程线路保障与维护,乌鲁木齐易通伟业网络有限公司提供远程培训技术保障,自治区教研室承担教学组织和管理,汉语学科教材培训由委托承担培训任务的各出版社负责安排授课专家,维、哈语教材培训由自治区教研室安排授课专家。各教材出版单位要全力做好培训各项服务工作,各地、州、市教材网络培训的组织工作,由地、州、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各级电教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各地、州、市教育局接到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按要求做好培训各项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