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
(豫政办〔2011〕8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全面完成《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原崛起百千万海外人才引进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和创业,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和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海外留学人才支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工作
1.海外留学人才是我省急需的重要人才资源。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战略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这些措施的实施,离不开人才的强力支撑。海外留学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具有国际型、复合型、开放型的优势,掌握世界先进技术,了解国际运行规则,具有国际运作经验,是我省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国内和国际竞争实力急需、紧缺的宝贵资源。
2.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到我省工作、创业。引进海外留学人才要遵循市场规律和人才规律,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坚持尊重个人选择、来去自由、人尽其才的原则,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人才引进机制,采取核心人才带动引进、团队引进、依托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学术兼职、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到我省工作、创业。
3.建立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审核评估机制。海外留学人才是指在国(境)外学习、培训或研修一年以上,具有高等教育经历或高级专业技能的各类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经本人申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可发给《海外留学人才身份证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评估小组,对各省辖市、省直各单位申报的拟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人选进行评估。对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给《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享受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