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确保强化监管到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全面强化各项基础工作的前提下,树立“防大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进一步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强化监管、死看死守、确保安全;关键时刻要采取果断措施,保证人员安全。一要突出水库塘坝、沿河堤防、险工险段、水毁在建工程防范工作,逐级落实防汛责任,确保不发生问题。特别是对全市各大中型水库,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雨情和蓄水量,及时采取泄洪措施,确保水库运行安全。二要对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场所、高空作业场所、游乐设施、养殖大棚、学校(幼儿园)等进行全面排查,对铁路、公路、桥涵等交通设施和供水、供电、通信及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等设施进行监测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转。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点的防范工作,加强对旅行团组管理,确保游客及旅游设施安全。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尾矿坝的监管力度,对受洪水威胁的矿井一律采取停止井下作业措施。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加强沿江化工企业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管理,防止因灾造成环境污染。三要加强水上安全管理。交通部门要立即通知各类船只在台风期间一律停运,并做好停泊船只的固定工作;文化部门要对松花江江面上的彩灯抓紧加固,防止被大风、洪水冲走。四要做好雷电防范工作,有关单位特别是建筑工地、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各项防雷措施,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五要做好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工作。商务部门要密切关注防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保证货源充足;物价部门要保证物价平稳,对于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不法商户依法予以打击。六要加强城市防风防汛防内涝工作,要及时检查城市基础设施、排涝设施、低洼易涝地区、危旧工棚房屋、临街树木等高工设施安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七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针对台风期间能见度低等问题,要组织人员加大对主干道路等的巡查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及时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严防交通事故和拥堵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值班,确保应急准备到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各级领导干部、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立即到位,应急抢险队伍立即到位,抢险救援物资立即到位,抢险设备机械立即到位。遇有险情,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有效处置。要完善值班设施,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大对全市应急值守工作的检查,市防汛办检查各级防汛办值班工作,并进行通报。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肃防汛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