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中小学骨干班主任第四期培训班(哈语言)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
《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推进实施新疆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从整体上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和班主任工作水平,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定于2008年12月15-19日,以集中面授辅加远程直播课堂形式,举办2008年自治区中小学骨干班主任第四期培训班(哈语言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使中小学校班主任进一步掌握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工作规范,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新时期班主任履行班主任职责的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培训计划及名额分配
(一)自治区第四期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班计划集中面授培训180人,其中小学100人、中学80人(培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培训期为5天(40学时)。
(二)参加自治区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的教师,由各地、州、市教育局按照自治区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名额分配计划及条件进行推荐,并由地(州、市)负责向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上报《自治区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小学和中学学段分别填写)。
学员推荐汇总表上报时间为12月10日以前。
三、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形式
(一)培训时间、地点:12月15-19日 新疆教育学院校本部。
(二)培训形式:集中面授和远程教育同步进行。在对自治区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进行集中面授的同时,将在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各设置一个远程直播点(培训班);并在具备远程培训条件的有关县(市)和学校设置若干个远程听课点(培训班),利用新疆远程教育网实施培训。各地州市直播点每班为50人, 听课点由主办培训工作的教育部门(含学校)负责落实培训人员,人数不限。
本次集中面授与远程教育在教学时间上同步。
(三)培训学习方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介绍、互动交流、研讨答疑等形式。
(四)培训内容:根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实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专题。培训课程计划另行通知。
(五)本次远程教育采取小学、初中班主任培训授课课程内容同步直播,由各直播点、听课点自行选择收看。
四、报到及其它要求
(一)报到时间、地点:12月14日12:00-19:00时,全天报到。报到地点:新疆教育学院校本部学术报告厅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