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工作的通知
伊梨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08】78号)精神,为做好全疆2008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县(市)教育局将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提前布置到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并且做好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要求各地州、县(市)教育局在2009年2月底前完成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的上报工作。
二、今年教育部下发的统计指标有新的变化,请按照新的统计报表(见附件)要求进行认真填报。
三、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统一使用技术装备统计系统,请各地及时到中国教育统计网www.stats.edu.cn“专项统计”栏目下基础教育技术装备统计板块中下载软件4.3版(电脑配置windows2000以上系统即可下载)。同时,请各地(州)、县(市)上报一套纸质盖章的统计报表
联系方式:自治区教育条件装备和勤工俭学办公室
联 系 人:娜迪拉·艾尼瓦力也夫
联系电话:0991-2850114
E-mail: waleyef@126.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19号
邮政编码:830049
附件:1.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统计指标解释
2.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统计表(共7张表)(略)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统计指标解释
1、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
是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文件制定的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标准,并通过省级“普实”验收的县(市、区)。
2、理科教学仪器达标学校
小学是指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8-2006)(达标、不达标)的学校。
中学是指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6-2006)和《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7-2006)(达标、不达标)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