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自治区民办学校依法治校达标、示范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推荐单位:
填表时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填表说明
一、依法治校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成效栏,由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体会、经验、特点等。文字不超过2000字(具体总结材料可另附)。
二、地州(市)教育局推荐意见包括意见和推荐理由,重点总结概括被推荐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主要特点在及其依法治校工作中的典型、示范作用的表现等。
三、本表一式三份,由地州(市)教育局报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本。
自治区民办学校依法治校达标、示范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
校 址:
学校基本情况
| 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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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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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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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学层次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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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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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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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教职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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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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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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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务公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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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近年来获得的主要奖励、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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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工作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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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工作
主要经验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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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教育局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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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教育局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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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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