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办发[2011]3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川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精神,现就全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思路
立足于尽快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使群众最大限度体会到改革带来的实惠、立足于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勇于探索、立足于当前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际,在加大力度推动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四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的同时,在全省大多数地区强力推进“见效快、百姓感受明显”的各种便民惠民改革举措,紧紧围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整合资源、改进服务、控制费用、支援基层、分工协作,争取在人民群众得实惠和医务人员受鼓舞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大力推行惠民便民措施
围绕群众关切的医疗资源、服务改进、费用控制、质量安全和中医服务等突出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大力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力争在范围上有所拓展,全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一)合理配置医疗服务资源。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足够医疗资源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21号)精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依据群众看病就医不断增长的需求及相关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针对所属公立医院存在的医疗资源不足的实际,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快发展。
当前,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一是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建设,人口数超过30万的县(市、区)2011年前基本建成1所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今年底全省县级医院要力争实现85%创建达到二甲医院,10%达到三乙医院。强化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每个市(州)至少一半以上的县(市、区)选择1所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积极申报争取成为国家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二是重点加强新区、郊区、卫星城区等区域和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控、老年护理、康复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采取新建、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配置公立医院资源。三是大力拓展优质医疗资源。鼓励有实力的三级医院在做精做优的同时,到医疗资源紧缺区域或环境承载力高的区域新建和支持建设高水平医院,积极支持“八一康复中心”、“川港康复中心”、“华西康复中心”、“泸州康健医学城”等建设发展项目的实施;鼓励探索三级医院以城乡对口支援为主的方式“联建”或“托管”县级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上档次、具规模的综合和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