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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控甲流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科学防治甲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国家,自治区及卫生疾控部门下发的文件宣传到位,要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提高自我防控意识和做好流感病自我隔离措施,避免甲型H1N1流感疫情因人为管理不善而扩散。要严密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尤其是住校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源,坚决防止疫情迅速蔓延。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晨检、午检制度、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班主任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晨检作为每一天工作开始的第一件事,通过晨检仔细观察、认真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对缺课的学生要进行原因追查,通过体温测试及时发现流感症状的患者。高等院校也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检查,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各级各类学校还要加强教职员工的考勤检查,及时了解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通过全员把关,确保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联系沟通,了解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支持卫生疾控部门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预防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和安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甲型H1N1流感预防措施,切实改进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抓好校园环境卫生及供水系统的清洁消毒,消除可能导致甲型H1N1流感大范围传播的各种隐患。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托幼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教育系统内的信息报送交流工作。对于甲型H1N1流感疫情严重和学生流感发热集中暴发的学校,要根据当地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研判和意见,布置区域内学校或班级进行停课、放假和学校区域隔离、学生居家隔离。要避免把住校生中已有流感发热及确诊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的外地学生简单、随意放回家,以引发疏散性甲流传播事件。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利,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近期本地实际,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教育厅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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