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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201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1]25号)、《2011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1]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税务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2011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2011年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本市各级税务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主动公开内容为核心,以依申请公开服务为重点,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息化为依托,着力提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新突破。

  一、积极落实税收政策公开。配合今年增值税、房产税、契税等税收改革任务,做好各项税收政策的公开工作。加强税收政策的解读服务,汇总及分类梳理涉及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种的各项政策规定,逐步深化政策标准化的解读和操作流程标准化的描述,让公众及时全面准确地理解专业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在税收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通过各类渠道收集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情况的反馈信息,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

  牵头部门:法规处、货物劳务税处、退税处、所得税处、国际税务处、财产行为税处。

  二、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逐步公开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牵头单位或部门:财务处、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三、强化行政审批公开。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网上公开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变更情况及时予以公开。继续拓展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功能,增加查询、受理项目,实现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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