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四、栏目体系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平台已初步建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分级管理、信息共享、易于监测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目录年度下载”、“信息高级搜索”、“信息分类导航”、“信息公开单位导航”、“信息监督保障机制”等服务项目,方便公众获取各类政府信息。
五、技术架构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软件按照数据管理不同特点,采取分布式和集中式数据管理两种模式,以同属性单位统一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为基础,整合各信息公开单位数据信息,形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解决政府网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自身的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二是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三是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四是网站链接是否经过管理单位审核把关,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五是网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订了应急处置预案;六是网站管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职责是否明确。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在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的基础上,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对确实无力管好的网站或栏目,要果断予以关闭。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