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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四、输血记录完整率 100%;

  五、血液有效期内使用率 100%;

  六、专用贮血设备的温度记录和高低温报警装置完好率 100%;

  七、血液的外观、质量、品种、规格、数量验收合格率 100%;

  八、不同血型、品种、规格的血液分别贮存;

  九、不同日期的血液有效存放;

  十、输血不良反应反馈率 100%;

  十一、成分输血率 ≥90%;

  十二、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症符合率≥90%;

  十三、输血申请单填写完整率 100%;

  十四、择期手术自身输血率≥20%;

  十五、血型试剂合格率 100%;

  十六、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成绩合格;

  附件3
输血科(血库)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标准

  一、输血科仪器设备

  (一)基本仪器设备

  2-6℃储血专用冰箱;

  -20℃以下储血浆专用低温冰箱;

  2-8℃试剂储存专用冰箱;

  2-8℃标本储存专用冰箱;

  血小板保存箱;

  专用血浆解冻箱(溶浆机);

  血型血清学离心机;

  全/(半)自动配血系统(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配备);

  专用取血箱;

  恒温水浴箱;

  标本离心机;

  显微镜;

  电子秤;

  计算机及信息管理系统;

  热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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