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师资队伍建设。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执行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和专兼结合教学团队建设的有效措施,重视提高专任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与实践教学能力,培养一批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促进高水平“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四)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以经费投入、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办学条件、评估督导等制度为基本保障,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和执行机制健全,建立了规范的预算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五)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具备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积极面向社会及相关行业、企业开展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学校提供师资、实训等资源,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对当地经济社会贡献力起重要作用,并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学校和学生受到地区(州、市)以上部门的有关表彰或奖励。
(六)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研发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及应用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专业教学目标与标准、精品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要素,以规范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共享优质教学资源;针对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强化就业能力培养,构建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开放教学资源环境,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搭建公共平台。
示范性建设学校要制定建设方案,积极筹措并落实经费,制定并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把项目建设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放到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建设项目经费投入与使用
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主要以自治区财政投入为主,并积极吸纳社会、行业、企业资金进行引导和推动。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示范性学校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建设、课程体系改革和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原则上用于专业实训场所及购置实训设备方面的资金不超过资金总数的50%;用于专业与课程建设方面的资金占资金总数的30%,用于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资金占资金总数的20%。实行资金分担原则,即自治区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按8:2配套,其中,自治区资金占总资金的80%,部门和学校自筹资金占20%;各地州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按5:3:2配套,其中,自治区资金占总资金的50%,各地政府占30%,学校自筹资金占2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