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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技局高新处关于申报2004年度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2、申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示范企业也可同时申报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课题。

  3、2004年我市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采取差额评审方式确定。对入选的示范企业,将重点对有信息化招投标需求的企业给予匹配支持。参加评审的企业中,2003年未被确定为示范企业的单位申报时应填写《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申报书》。

  4、2003年已经被省、市确立为示范企业的单位,工作有新的进展仍可参加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招标申报,但招标内容必须清楚确定为入选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后新开展的工作内容。

  5、凡申报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的单位,要求企业给予市级经费1:2以上的经费匹配,县(市)区企业申报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的,要求县(市)区科技局给予不低于市级经费支持力度的经费匹配;申报制造业信息化示范行业、示范区域的单位,要求主管部门给予不低于市级经费支持力度的经费匹配。

  6、申报制造业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单位在申报时填写《济南市科技攻关项目申报书》。

  五、其它事项

  1、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和地点按《济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04年度)》的要求统一申报。

  2、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示范行业、示范区域申报书从济南市科技信息网网站(www.jnsti.gov.cn)上下载,并在10月25日前报送山东济南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谭鑫元,贾文涛

  联系电话:8870566,6056309

  E-mail:JPPC566@sohu.com

  附件:1、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申报书

     2、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区域申报书

创建“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
工 作 细 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十五”期间,我市将实施“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旨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我市的经济结构调整,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信息技术在众多企业中的示范应用推广是工程的重要工作内容,为此将开展创建“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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