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技局高新处关于申报2004年度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和我市“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规定,我市将在2005年底全面完成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2004年是我市“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04年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示范企业及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对象
(一)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体系建设:申报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的单位包括全市制造业企业;申报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区域的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各科技园区主管部门等。
(二)制造业信息化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济南市域内有制造业信息化咨询监理资质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和相关企业。
(三)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申报制造业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单位包括从事制造业信息化的软件研发单位、制造业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区域)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单位均应是领导重视制造业信息化工作;有专项经费投入;有开展信息化工作的专门机构与专业人才队伍。
(二)申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示范企业(区域)的单位应有制造业信息化的“十五”规划及实施方案,开展信息化的工作基础(如企业已实施或正在实施CAD、ERP等信息化工作)。
(三)申报济南市制造业信息化中介服务平台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咨询、监理资质,有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咨询、监理服务的成功案例,有开展信息化工作的专门机构与专业人才队伍。
(四)申报制造业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单位,应有专门从事制造业信息化研发的专业人才队伍;已经或正在研发有关制造业信息化的相关技术及产品。
三、申报内容
(一)申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企业要有以下内容:
1、企业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作的需求分析;
2、企业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实施方案;
3、企业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的经费投入及筹措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