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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行业办公室、各科技园区:

  2003年以来,各县(市)区、各行办、各科技园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自身优势,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这一亮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了26.01 %,在2002年的基础上提高了2.03个百分点。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2004年省委、省政府再次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作为今年的发展的目标,我市也已把这一发展指标纳入全市政务督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核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为大力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质量,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突破,确保完成今年的发展目标,根据“全市高新技术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各主管部门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联系,参照《按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的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围》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对本部门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对统计范围进一步的落实确定,做到不重报、不漏报,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掌握企业产业结构变化,对产业结构调整后符合高新技术统计范围的企业要及时纳入高新技术统计范围。

  二、将没有统计到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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