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利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知字[2004]17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为加强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济南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利执法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
济南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专利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及《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利执法工作方案》的要求,有效遏制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开创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新局面。
以国家和省、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执法机制,更加稳定有序地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发挥国家专利试点城市在专利保护工作中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在商品流通领域中开展专利保护示范商场活动。市知识产权局自2004年11月份起着手制定有关示范商场的评比标准,组织开展专利保护示范商场活动,在我市流通领域严格选择部分专利保护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作为培养对象。协助其建立有关专利保护的规章制度,督促专利管理机构的建设,培训有关工作人员,使其有能力在进货配货环节识别专利标识的真伪;在日常管理中能够准确及时地了解专利产品法律状态的变化,以及应当如何处置等等。提高商场的自律能力,树立济南商业的良好形象。
(二)专利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深入。在专利纠纷调处工作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工作稳定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检查的领域,对有效专利权与产品是否对应一致进行检索,严厉打击故意违犯专利法规避检查的行为;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对利用执法程序法定时限规避打击参加展会的行为以及恶意指控其他参展人侵犯其专利权,影响干扰他人展销活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凡涉及专利标识的广告逐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广告认证的各个环节予以严厉处罚;加强产品制造企业制假行为的处理,生产企业属济南辖区的要主动及时处罚,是外地企业的通报所在地专利管理部门予以处罚。